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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卷【来时无迹】 第十二章 老头儿是个老不修 (1 / 3)

骑着阿乌前往京师肯定潇洒,但看着阿乌圆滚滚的肚子产崽在即,林兴风不忍,便让它留在家中,安排五叔好好照料它。还让五叔把自己用的薄裘给阿乌,并吩咐着如果阿乌产下幼崽,就让它们睡这上面。

这是林兴风自己的思维,毕竟动物世界里,兽类产崽,熟悉的气息会让他们安心,这样安排是为了下次回来幼崽们熟悉自己的味道,与自己亲近。

......

林家有自己的御兽,专门用来赶路地,名为栖凤鸟,虽然带着凤字可长相真的与凤不沾边,除了够大能飞,其他一无是处。

栖凤鸟,三阶妖兽,身长六丈,秃鹫般的脑袋,脖颈无毛,羽毛乌杂,黑的白的蓝的绿的都有,尾翅稍短,倒只是一种颜色,黑不溜秋的。肉味酸臭难闻,所以再不挑食的北城人也很少吃它。

真丑!

三人端坐在鸟背上,这扁毛畜生虽然丑倒也飞的很快,按大舅说,明日黄昏便能抵达京师。

入夜,三人降下休息,候小胖生起了火堆,二舅抓来了几只兔子,简单清洗后,便撒上调料架着烧烤。二舅有个储物袋,林兴风也有,不过饭来张口的过惯了从来不带这玩意。

候小胖啃着兔子,也许是烫着了,吐着舌头,口齿不清的说道“小侯爷要不来我家歇息几天,我带你打黑拳,锤那帮小子。”

要是以前的林兴风肯定喜欢这乐子,不过以前的林兴风下手狠,候小胖也不敢邀约。

林兴风摇头吃了几口便言道要去歇息。二爷没问缘由,侄子虽然恢复过来,但毕竟收了惊吓,多休息肯定是好的。候小胖也不奇怪,并不嫌弃林兴风吃过的兔子,抓了过来啃上几口宣誓主权。

启智丹还是有作用的,思维记忆更加清晰,随着京城的靠近,以前的不经意的小事,现在想来也格外温馨。

六岁那年,老头子上书要辞让爵位传给他孙儿,圣主准许,老头儿便带着孙儿入京谢礼。

林兴风一向嚣张跋扈,加之得了侯爵,更是目中无人,入京逮着谁都要嚷嚷着叫人前来行礼称呼他侯爷。而林豪霜久不入京便要和圣主、老友们叙旧,就让护卫跟着他护他周全。

林兴风昂首阔步走在叩天道上,瞅见锦衣华服的人便令护卫拦下,摇摇晃晃走近显摆着露出鎏金镶玉玉贝带,如若对面知趣行礼称他小侯爷便放人离去,如若不然张口就骂人瞎了狗眼,还赏上一脚...

这般跋扈自然是有人看不下去的,几个勋贵子孙便带着护卫故意来找寻他。

林兴风见眼前面几个穿着颇为阔气的公子哥在路边买吃食,便对护卫示意,阿豹会意上前拦住众人。小侯爷晃着步子慢悠悠走近,双手紧插玉带,生怕别人没有发现。

为首少年嬉笑着瞥了一眼打趣道“我当是谁呢,原来是林家小侯爷”周家少爷周尘轻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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