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笔下文学网>都市言情>我在深圳的青葱岁月>第289章 寸步不让 心激动如获珍宝

第289章 寸步不让 心激动如获珍宝 (2 / 3)

这是小便宜吗?不过,走的时候能不能吃上你的饭,我可不大报什么希望。

啥意思?不相信我,以为我是诺曼啊?

诺曼啊?那你还不至于,不过,如果你真有这份心意,那就明天晚上吧,俗话说的好,找日子不如撞日子嘛,对不?

为啥一定要明天晚上啊?有点早了吧?

不早,因为我担心你小子又说话不算数了啊,正好,明天景振明天也有空,你们还是老乡呢,你请他吃一顿饭也算是尽了地主之谊了吧?

好吧,好吧,阿瑟大哥,我听你的,我请行了吧?就明天吧。

这还差不多,等你。

......

就这样,我拥有了我的第一部手机,号码是:X(这个号我到现在还依然记得,后来因为是公户的原因,试了几次一直无法过户,很多服务无法享受,只有断然舍弃了),收费标准是本地拨出市话0.38分钟,外地1.37元分钟,本地接听0.35分钟,外地接听1.42分钟......

晚上,我和景振两个人激动了半天,研究了一整晚,快说明书都快给翻烂了,最后总算是把电话,短信,铃声等等搞了个通透,明白,才满意的睡觉去了......

礼拜天,景振早早起来去找工作了,梓彤不加班,过来看我,当我向她展示新买的手机时,她也很是惊喜。我又兴奋的给她演示了一遍,并表示我现在已经有手机了,那这个传呼机就不大能用得着了,要不,你拿去用吧?

梓彤一听,马上拒绝了,她说,正哥,这个我根本用不着。你想想,平时我都是一个月写一封信回家报个平安就可以了,有联络的几个老乡,也都是在附近工厂里做工的,有什么事情直接去她们工厂找一下就是了,哪里还需要花上几毛钱来呼我啊,再说了,即使有人呼我,我也没有办法回人家电话啊,等我到了电话亭,还不知道得多长时间呢,人家估计也早就走了。所以啊,这个如果是在我手上,充其量也就是个摆设。

我有点不乐意了,说,怎么能是个摆设呢,不是还有我吗?传呼在你这里,那以后我找你不是就更方便了吗?

呵呵呵,那也用不着啊,我有事呼你,你可以马上回我的。如果你有什么事,你可以打电话到办公室给梅小姐,请她通知我,等我有了去回你,岂不是更加方便,总比你在那里着急的等强多了吧,对不对?

嗯,好像有些道理,不过周末的时候,肯定用的上啊!我还是希望能劝动她,让她接受。

那也不用,我可以周末直接打你手机啊,还有,看情况,你这马上就要再出去找工作了,你可别忘了,你的简历上的联络方式可都是留的传呼机呢。到时候人家公司要是想联络你,肯定是呼你的。

上一页目录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