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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四章 值得称道 (1 / 4)

家人们已经提前离开洛阳,只有白忠时和那个姓洪的坊丞留在城里诈骗。

虽然他们已发现死的那个女人不是小樱桃,可他们还是坚持做下去,趁着楼里没人,把小木楼低价卖出。

而白忠时压根就没打算给苏瓶分钱。

如果不是被苏瓶堵住,这二百两银子也会被他带走。

所以当苏瓶突然出现在他眼前时,他愣了片刻才回去取钱。

而那时,姓洪的坊丞已经抱着剩余的钱,坐驴车跑了。可他刚跑出坊门,就被梅染指挥的红花会拦截逮捕,送去刑部。

之所以要调动红花会,而不是去刑部或县里调人,苏瓶有多方面考虑。

官府办事,一向是磨磨蹭蹭。如果是侍郎大人一句话,他们倒是能紧张起来,可苏瓶这个八品官就有些调不动他们。等他们慢慢吞吞赶来这里,人早就跑没影了。

而红花会一旦把这件事办好,苏瓶还可以把他们的事迹写在卷宗里。这对红花会来说是一次记功的机会。功劳多了,就可以去鸿胪寺申请教派证,成为一个被官府认可的教派。否则将来官府整治墨家,红花会就要倒霉。

“小苏啊,你很能办事嘛。破这案子,你是主要策划人,还是卧底,还自己收网。从头到尾一气呵成,干净利落,酣畅淋漓。你可真是让我刮目相看。”

刑部侍郎薛庞对苏瓶赞不绝口,夸赞一番过后,意犹未尽地又道:“很好,很好。你是我当上侍郎以来,发现的稍有潜力的苗子。虽然你不是科举出身,但我还是决定重点培养你。可你不要骄傲,你要认识到自己的不足,要多向那些优秀前辈学习,时刻鞭策自己。”

苏瓶道:“承蒙侍郎大人错爱,下官自当努力,不敢懈怠。”

薛庞连连点头:“嗯嗯,很好,很好。”

有这件事铺垫,苏瓶把两组案犯跟丢的事也就彻底翻篇了。

另外,因为帮着王双喜追回一千两银子,王双喜还送来一面锦旗。当发现办案人是苏瓶时,他面露尴尬,心中有鬼,躲着苏瓶,把锦旗送到侍郎大人屋里。

他对薛庞说,“还少二百两银子,希望刑部帮忙追回”。

薛庞口头上说一定努力,可王双喜刚走,就把案子移交京兆府。

上级衙门就有这点好处,容易办的事由我来办,磨磨唧唧费力不讨好的,给你。你若是办不好,我还要骂你。

此时苏瓶已被薛庞认定为“能人”。既然是能人,就不能圈在家里头,而是让他出去闯。

为此薛庞特意招来刑宪司两位郎中,叮嘱他们不要给苏瓶安排任务,这个人由本侍郎亲自调遣。

梁朝刑部与唐朝相似,设有“刑都比门”四司,只是名称有所改变,比如“刑部司”改成了“刑宪司”。这样改也好,否则刑部下属刑部司,听起来就很别扭。刑部下属刑宪司,听起来就顺耳一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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