几乎是逃回宿舍的宋慈,捂着胸口,无力地靠在门板上,半天回不过神来。
长这么大,第一次遇到这么要老命的告白!
双臂的皮肤还残留着被唐耀禁锢着的体温,即使没碰到她,可是那灼热的体温还是传递到了她身上,让她有一种被人呵护在怀的错觉!
宋慈觉得自己在那一刻,心是悸动的。
不否认,这样的唐耀,充满了成熟的男性魅力!
对陌生人的她伸出援手,两人同时剐蹭了车,却把责任一个人揽了下来,可以说又是一个很有绅士风度的人!
再加上人帅腿长,可以说相当完美了!
可是,这么完美的人,怎么会喜欢她?
不是宋慈妄自菲薄,她向来对自己的异性缘没有什么信心。以前体重120斤的时候,整个念书期间,没有一个男生跟她表白过。宿舍里6个女生,只有她和一个长相中性的女生一直单身到毕业。
身边的美女比比皆是,远的不说,有清秀苗条的许姿,近的还有美艳不可方物的方春英,即使同为南京常青双姝,可是给方春英献花的男人不计其数,而跟她示好的,全是来探讨售卡经验的。
一想到,宋慈就忍不住心塞塞的。
可是宋慈不知道,她那清冷如月的姿容,是好多人心头的白月光,大家都觉得如月下蔷薇的宋慈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焉,能远远地看着她,便觉得很美好了。
这样的美好,大家的心情就比较复杂,想拥有却怕会破坏,于是会变得小心翼翼,倒不如跟泼辣妩媚的方春英这样的美人相处,热烈、奔放、大胆!
所以大家可以放心大胆地去追求方春英,对待宋慈,却是尊重仰慕外加小心翼翼地呵护,不愿意她受到伤害。
鬼知道这些人的想法为什么是这样!反正宋慈现在是陷入了自我否定的阶段,她觉得自己不是很能配得上很耀眼、很夺目的唐耀。
所以,刚才她委婉拒绝了唐耀。
她看着一脸认真的唐耀,也一脸认真地回答了他:“唐经理,你我认识不过才两天,算上第一次见面那次,我们顶多才见了三次面。我觉得男朋友,不是缺少了就必须得补上!可以有,但是那得建立在两情相悦的基础上,目前我觉得我们俩,相交还算浅。你也不了解我,我也不了解你,说这些,都还太早了!”
宋慈是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的,那感情就是对皮相的迷恋!爱上一个人,那应该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,因为了解而放心,因为心动而放情!世间万物,没有任何事情是可以一蹴而就的,开花结果还要一个季节呢,人和人相恋,怎么能见过几次面就定下来呢?
男朋友,宁缺毋滥呀。
好在唐耀是个成熟的男人,对于宋慈的拒绝,倒也没有表现出什么恼羞成怒的表情,虽然心里有一些些失落,但是他一开始就没有抱着能一次成功的希望,他期望能在宋慈的心里先落下一个印记,看见他便会想起这一晚他对她说的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