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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四章 送肉(青云加更,求票票) (1 / 3)

两兄弟把猎物拉去福临门,邵天瑞倒是没压价,按照市面价给结算了银子。

野猪肉三十文一斤,共有三百二十斤,得银九两六钱,狼肉共有一百三十斤,五十文一斤,连皮毛算在内所以贵一些,共得银六两五钱。这一趟下来,野猪肉和狼肉共卖了十六两多一钱。

把钱藏好,想着等一下还要李老汉再送一趟野猪给迎宾楼,因此把车钱又翻了一倍,直接给了李老汉二百文车钱。

兄弟俩坐李老汉的牛车火速赶了回去。

回到许家,兄弟俩把剩下的那只野猪肉割下一半,由许光启和李老汉给迎宾楼送去,至于许光华则留下来处理剩下的半扇猪肉。

只是这些猪肉处理起来也不容易,现在天气热了,肉不禁放,若是冬天还可以做成腊肉存放。

最后曹氏决定,把这些猪肉给两位亲家和二个女儿都送一些。

剩下的猪肉足有一百五十斤左右,吴氏娘家送三十斤,胡氏娘家送三十斤,还有两个外嫁的女儿也各送三十斤。

这样一下子就送出了一百二十斤,剩下的三十几斤就留着自家用,明日起地基还得请客做饭,这些肉也差不多够用。

分好了肉,就得赶紧送去,时间久了就放坏了,趁着现在天色还早,曹氏便让他们各自把肉送去。

吴氏带着许清俊去了娘家,胡氏带着许清妍姐弟去胡家,许光华则往两个出嫁的大姐家送肉。

胡骆父子则是在家做豆腐,这豆腐却不是做去卖的,而是许家明天请客要用,许秀兰和胡文珍自然是给他们帮忙。

许清妍没有原主的记忆,所以这是第一次跟着胡氏去外婆家,心中不禁有些好奇,不知道外公外婆家在哪,和背山村又有什么区别?”

胡氏娘家在背山村西面的瑶上村,距离背山村足有十里路程,许清妍倒还好,走个十里路根本不在话下。

但许清文年纪太小,走了一半便喊累,说是走不动了,胡氏背着三十斤的野猪肉也不可能再背他。

许清妍见状连忙道:“娘,那背篓给我吧,你来背阿文。”

胡氏张口便道:“那怎么行,那野猪肉可不轻,别把你给压趴了。”

“娘,你忘了我力气变大了,这点东西我背得动,你给我吧。”

只所以她要求背肉,而不是背阿文,是怕路上碰见人,她一个十二岁的小姑娘背着一个五岁的孩子,这情景怎么想怎么怪异,特别是有大人在旁。

胡氏闻言反应过来,对啊,阿妍现在可是了不得了,因此痛快点头,把背篓递给了许清妍,见她背上背篓之后,脸上确实没有勉强之意,这才把阿文背在身后。

出了大路,胡氏便带着她抄近道,这样能少走二里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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