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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二十七章 搞什么标准之争? (1 / 4)

要知道,后来的高通,之所以会被称为专利流氓,那绝对是因为人家确实有耍流氓的资本。

迪士尼之所以和高通并列,那是因为人家迪士尼,在版权意识上敏感到了变态的地步。

对此,有个极具讽刺的笑话,就很生动的解释了这一现象。

说如果一个人流落在了不知名荒岛上,最好的求救方式是什么?

答案就是在沙滩上画个大大的米奇老鼠,然后,迪士尼就一定会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你,并对你提起侵权诉讼。

但高通呢?

它就不是以这种方式去维权了,而是为了维权而维权。

这家公司为了将专利优势发挥到极致,后来围绕着功率控制、同频复用、软切换等技术,开始了自己的CDMA专利壁垒的构建之路。

它不仅仅只是自己申请专利,还发动自己的律师团队去到处玩碰瓷、打压、诉讼、收购等组合拳,耍的相当简单粗暴。

但效果却是刚刚的。

你以为这就完了?

天真!

人家不但几乎把CDMA的核心专利几乎申请了个遍,还申请了海量的碰瓷专利,用这些碰瓷专利保证其核心专利。

简单地说,就是我新申请的碰瓷专利,就是原有专利的延伸,或者说就是技术里的一环,你不要碰哦。

碰了就得交钱,懂?

这样一来,相当于直接封杀了CDMA内外围的所有技术。

再后来,就更牛比了,它直接把这些专利技术整合到了通信标准里,CDMA演算法也正式嵌入了芯片。

而最大的特点,就是把发送与接收、电源管理和数模转换给整合到了一个芯片之中。

这就是后来我们常见的SOC了。

这也是为什么后来那么多公司,都和高通进行了专利交叉授权,却依旧要向它交纳相当大数额专利费的原因了。

就是因为,交叉授权可不是一换一那么简单的,而是以规模作为单位的。

什么叫规模,一个专利体系或一个专利池,那才算得上是规模。

从这一点上就不难看出,高通在3G领域的布局,是多么的成功了。

至于背后作为推手或助手的,究竟还有谁,那就不言而喻了。

反正打死陈哲都不会相信,没有了华府从旁的庇护,它会野蛮生长到那种地步……

当然了,现在还是1996年。

1996年的高通,全球CDMA用户还不到100万,虽然在本土拿到了行业标准,却还要等几年才能真正开始大展拳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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