凌晨两点半,一条街外,夜市烧烤。
能收叠的简陋桌子,几张小凳子。
几瓶啤酒,几十个烤串。
三个人坐在那,谈着十几万的“大”生意。
陈一诺仔细看着合同。十几页,各种条款看的人眼花缭乱。
他一目十行,先找重点。
哈哈……
真有出场费。
一场三万。
不算高。
但别人参选要花钱,他这去赚钱。美滋滋啊。
不需要签约给前程娱乐。
估计他也进不来十六强八强什么的。
前程娱乐和橘子台,这是看重了他最近的话题,所以才找他合作。
不过有一条约定,让陈一诺很纳闷。
陈一诺:“不要泄露这合同,我理解。毕竟选秀节目,公平公正嘛……这合同一出去,有点太伤大众感情了。但这条什么意思?为什么签下合同之后,参赛之前要保密。不能对任何人透露我参赛?你们不是炒话题么?我参赛你们不是应该先大肆宣传吗?为什么反其道而行,要保密?”
范小云:“呃……这是领导层决定的。我也不知道。估计是有别的策划吧。陈先生您看看,如果没问题,可以现在签字吗?”
陈一诺:“比赛现场在橘子台的演播厅。机票……”
范小云:“我们会为您定好机票和酒店。伙食也有补助。都在合同上写着呢。第四页,您看。”
陈一诺:“酬金支付……”
范小云:“第九页,这里……我们会先预付您十万。等这赛季的《欢唱男女》结束,剩下的一次结算跟您。”
陈一诺那叫一个开心啊。
把合同递给旁边闷头啃串的梅清波:“帮我瞅瞅,看有没有陷阱。”
梅清波仔细看了一遍:“条款挺友好的。”
范小云在旁边开玩笑说:“陈先生现在大红大紫,我们合同里哪敢有什么陷阱?您就放心的签吧。”
陈一诺还是太年轻啊。
很放心的签了。
合同真没毛病,对他也的确友好。
但人家欢唱男女这次请了唐诗做评委。
陈一诺身上有什么话题?
他算什么大红大紫?
这次要炒作的,是陈一诺和唐诗两个人。
事情是瞒着唐诗的。
所以合同有条款让陈一诺保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