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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沐浴龙血的男孩 (1 / 4)

我是萨伦,这是我的名字。

在通用语里,它的意思是“勇敢”。

用龙语读,它的意思是“冷静”。

有人叫我“红龙”萨伦,因为他们认为我有龙族血脉。

有的故事说我是“哈维希的屠夫”,那也确有其事。

这不是重点,重点是,名字很重要,因为它就是一个人的信息浓缩。

维斯塔力人叫我“努玛”,意思是“火焰”。如果你见过我,就知道这个名字从何而来。

我曾经在众目睽睽下劫走过王国公主,也打败过强横无匹的亡灵君主;我是皇家科学院最年轻的科学家,却也是帝国境内最抢手的头号通缉犯;我曾经在符文师团中服役,也曾杀死无数帝国士兵。

你可能也听过我的故事。

让我们从故事的开头说起。

我属于一个叫做“诺曼”的流浪民族,我从小就知道我是一个诺曼人。身为诺曼人,我们一生居无定所,宽敞的马拉篷车就是我的家,我在篷车里出生,长大。每一个篷车集群,就是一个诺曼人社会,一起旅行的诺曼人,就是一个家族的家人。

说到这就不得不提我的父母,我的父亲是一位优秀的作家和乐手,我的母亲,是一名猎手、战士兼艺术家,我的一头红发就是遗传自她。

让我们把时间挪到我九岁那年,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,你走上一小会就会汗流浃背。我们的篷车队伍刚从拉沃斯基城外出发,那是西北的一个边陲城市,在此之前,我们一直在巴伦利亚王国境内,做些唱戏卖艺的活计,然后攒钱到了帝国境内,拉沃斯基就是我们的第一站,我们在那停留了大概两周,在周边的村镇和城里重复之前做过的唱戏啦,卖艺啦,也提供修修补补和跑商的服务。实际上,这就是诺曼人的生活方式,我们周而复始地重复这种生活,这也是为什么诺曼人大多是优秀的歌手和吟游诗人的原因。

我们的车队体量庞大,大家一路上载歌载舞,所以速度缓慢,我们上午出发,却到临近傍晚时才堪堪到达离拉沃斯基只有十里地的连绵群山。

那是寒鸦山脉,横穿寒鸦山脉是从拉沃斯基到下个城市最快的路。当然,会有些危险,山上的冰原狼和巨熊都不是好相与的对象,我的母亲本来有些担心,但父亲执意如此,于是我们的庞大车队在傍晚时分缓缓驶进了山间。

大概又过了一个小时,天色已经完全转黑,车队也人困马乏,我听见父亲说:

“停车!兄弟姐妹们!我们今晚在这里过一夜!”

那会的我很开心,我急忙跳下车,征得父亲的同意后就跑进营地旁边的树林子里,去玩一些小孩子自娱自乐的把戏,实际上,那是我童年最主要的乐趣来源。

我在树林里开心的玩了很久,直到月亮已经高悬头顶,我才想起来该回营地,用餐就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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