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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一十章 四十万两 (1 / 3)

第二天。

陈乐天一行人早早就来到县衙后堂,县丞最后到,在老者们的监督下,在告状人陈乐天的监督下。正式开始清点银子。

然后县丞大人破天荒的从门外守着的上几千个百姓中,随手挑选了一百人进后堂观看,以示县衙绝无遮掩包庇之心。

百姓们又是大呼大人英明,县丞大人很受用的拱手说着谦辞。

“这些纯银酒具,好像是西洋过来的,唔倒也很是精致,我曾经在一个在京城做过官的朋友家里见过,说是圣上分赏给他的。”主簿带着管税司钱粮的小吏们在统计银子,县丞大人从典史赵伟那些钱堆里摸出一些银光闪闪的酒具,若有所思的说道。

陈乐天走过去看看,道“我在京城见过好几次,好像的确是西洋人带来的。这里很少见吗?”

县丞看了眼陈乐天,道“咱们巴中城城小人稀,十几年见不到一个西洋人,这样的东西,我自然是没有生在京城的陈同学见得多了。”

陈乐天呵呵一笑“大人这话说的在下汗颜,在下托祖上的福得以生在京城,又不是在下自己的本事。这些银酒具,我听西洋人说,在他们西洋,这些也都是富贵之家才能用得起的。”说着,陈乐天也拿起一个高脚银杯细细看着,其实,他虽然见过,但从来没仔细看过。这西洋人用的酒杯,跟大宋用的都不一样。大宋的酒杯都是四只脚,或者两只,上面或是圆形或是椭圆。而西洋的酒杯,只有一只脚,酒杯是圆柱的,脚也是圆柱的,跟桌面接触的,又是个圆盘。这样的杯子其实并不比大宋的杯子更稳,甚至如果装上酒,因为上面比较重而更容易倒。但换句话说,从外观上来说,这西洋酒杯看起来倒是挺有意思的。说实话,这种银器,看起来真的很贵气逼人,难怪豪绅们都喜欢。能不喜欢吗,拿在手上那种感觉就跟陶杯千差万别。

县丞大人看了会后,放回去道“倒也没什么稀奇

的,喝酒而已,就是弄个碗也是一样喝,还能喝出花来吗?陈同学,本官倚老卖老说句话,咱们大宋子民,尤其是你们年轻人,切莫以这些身外之物为人生的目标,要看淡这些,最好是能把这些看做粪土,那咱们大宋就会越来越好,反之的话,大宋则会越来越衰落。”

老者们纷纷附和“县丞大人此言甚是,人这一辈子能留下来的东西,从来都不是这些外在的东西,只有精神能永存,只有为国为民能传之万世。咱们不说怎么怎么样,起码能为国家为百姓留点真正有用的东西,做点真正有用的事儿。”

陈乐天拱手道“大人,老大人,叔伯们,你们说的很对,学生受教了。”

被邀请的群众里面正好有李萱儿。李萱儿今天依然穿小厮的衣裳,看起来就像是哪家酒店的酒保,只是太瘦了。易容高手封山在选择衣服上,不仅故意在衣服上剪几个洞,而且还泼上些酒渍和油渍,能够让人站在旁边,就能闻到这种在酒楼里就能随处闻到的味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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