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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三章 广告法 (1 / 3)

“吴律师呢?”

何智话音刚落,一个秀气的年轻人推门而入。他手上拿着厚厚一叠文件,就近坐到一旁的位置上。

“抱歉,路上堵了一下。”

吴峥,年方二十八,J大法律系才子,高材生一枚。长得文质彬彬,颇有古代秀才的风范。如果戴上一副眼镜,就活脱脱一个教书先生。

何智看到吴峥,悬着的心落了一半,然后被另一件无关的事又给挑了起来。她回避吴峥的视线,“你应该都清楚发生了什么事。”

吴峥点头,“在飞机上看过了cheery传来的资料。由于与美的广告比我们的广告先面世,他们时间上占有先机,我们以侵权去告他们,并没有多大的几率成功。”

何智点头,“这个我知道,而且现在他们广告也下了。解决的方法不求速度,只求稳。确保一招毙命。”

“我们可以从广告内容上找寻突破点。”

吴峥还没有说清楚自己的想法,杨部长急忙的反对,“我们的广告做的天衣无缝,应该找不到突破点。”

“我知道。”吴峥说,“智尔的广告对于智尔来说自然是最契合的,但是对于与美就不一定。有些条件,我们是优点,到了他那儿就是致命点。”

吴峥说完,看了大家一圈,发现除了何智,他们都在看着自己,等着他说下去。他不自觉的咳了一下,“根据广告法第二十八条,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、误导消费者的,则构成虚假广告。其中就包括第三条例中的,使用虚构、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、统计资料、调查结果、文摘、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。”

“我研究了与美的这条广告,其中的广告词,有‘国内第一人’、‘最先进的抗衰老研究技术’等词句。”

“这有什么问题吗?”

打断吴峥的依旧是杨部长,他护犊心切。这些广告语都是策划部门设计了很久,将事实与营销宣传完美的结合。虽然吴峥话还没有说完,但他知道这吴律师潜意识里是在指广告词有问题。

“杨部长,你不要太激动。”宣传部的陈部长拍了拍他的肩,“等吴律师把话说完。”

吴峥看了一眼何智,后者耸肩示意他继续。

“我方才说过,有些事实对于我们来说有利,对于对方就不一定。关于国内第一人与最先进的抗衰老研究技术,这两点,可以出示文字证明吗?”

吴峥是看着何智问出这话的,在场的没有研发中心的人。况且他们都知道,智尔的老总实际上就是研发中心的负责人。然而一旁的cheery关注点不在这儿,她总觉得吴律师望向何总的眼神里,有过多的缠绵?

何智低头想了想,说,“这是事实,即使是最权威的证明,我这边都可以提供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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