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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章 脱离了低级趣味的音乐人 (1 / 3)

得知余弦暂时没有把《一路向北》制作出来的打算,陈裕连说可惜:“可惜,真是可惜了。

如果你那首歌拿出来,一定符合公司的要求,能够拿到公司的10万块签字费。

不过那首歌继续打磨的话,确实能够变得更加优秀,咱们搞音乐的,还是不要太市侩。”

“十万块,什么十万块?”

余弦猛然间抬起头,察觉到陈裕话语中的重点。

家里的杂志社只是刚刚扭转了盈亏,还背负有一笔不小的债务,自己暂时不缺钱,但是家里缺钱。

无论是稿费还是歌曲的订阅分成,都是比较细水长流的收入,远水解不了近渴。

那比债务不是非要现在还不可,企业负债经营是很正常的事情,李父都没当做一回事,但余弦没有负债的习惯。

“我说,咱们搞艺术的不要太市侩。”陈裕端起保温杯,呷一口枸杞水重复一遍。

“不是这个。”

余弦追问:“那个签字费,是什么情况?”

“哦,你说这个啊。”

陈裕见余弦感兴趣,也兴致勃勃地打算给余弦普及一下个中门道,提携一下年轻有为的后备。

“你也知道,歌手与音乐公司收入的大头,并不是歌曲的直接销售分成,而是之后的一系列商业活动。

一首优秀的歌曲,能够让一个歌手唱一辈子,而大部分音乐制作人是拿不到后期收入分成的。”

余弦点点头表示了解,这种情况确实存在,譬如前世,相当长一段时间里,林志炫都被戏称只有一首《单身情歌》。

就算林志炫只会唱这一首歌,也能接到各种通告、商演,或者私人性质的邀请。

陈裕继续说:“所以,为了避免词曲制作人,尤其是作曲人心理不平衡,音乐公司、歌手购买音乐的使用权时,还会给出一笔签字费。

公司之前打算捧那个叫做梨园杰的新人,为他准备了很多通告资源,孰料快出道时梨园杰被极光挖走了,公司只能紧急退出来徐凯,尽可能挽回损失。

那么问题来了,梨园杰并没有把歌曲的使用权卖给公司,公司需要为徐凯寻找一首新的歌曲。

并且这首歌一定要足够优秀,至少不能比梨园杰的歌要差,否则我们真是输人又输阵。

梨园杰我也见过,他的创作能力很强,也很有野心,他为自己准备的歌曲,大概率是白金单曲级别的。

以创作型歌手的身份出道一鸣惊人,往后的各种评级,都会简单许多。

我之前提交上去的歌曲已经被公司否决掉,我就想着你那首歌一定能够能够过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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