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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章 江家的牡丹卡! (1 / 4)

包厢里众人聊的热火朝天,氛围慢慢变得融洽起来。

虽然绝大多数的内容都围绕在他们平日的各种装逼行为上,不过倒也让刘小明听到了不少的趣闻。

这些不足以为外人道的隐事还有丑事,若是一个八卦精在此,绝对要燃起来了。

天堂酒肆毕竟是一家顶尖的酒店,能够来此的客人身份也不会差到哪里去,所以专门为了满足某些客人需求而准备的东西酒店内都会备着。

什么笛子钢琴,手绢,甚至架子鼓等等的东西,不过这些都是为了顶层的包厢贵客所专门制定的,文房四宝当然少不了。

马华在吩咐厨房加快速度制作一些酒肆的经典招牌好菜后,就回到了顶层的包厢外候着,这点让江淮很满意,懂事!

“文房四宝来了,哈哈!小明兄,请!”

马华端着取来的文房四宝,跟在江淮身后走进包厢内,并铺好纸张,研磨等,这些肯定不能让他们来做,刚获得晋升的马华也很庆幸能够给这些二代们一个好印象。

这铺好的宣纸表面光洁白匀,无杂质、黑斑和破损,用手摸时感到比较绵柔,对着日光照去,能看到一团团如棉絮般的云团。

“云”越多说明檀树皮越多,纸质愈佳。刘小明看了心中暗暗点头,。

而这毛笔,材质应当是较为珍贵稀有的狼毫,笔头是健指笔锋,这类毛笔在书写绘画时有弹性,能显现笔力。

说起毛笔,还有一个有名的典故,传说中,毛笔乃是由战国时期的秦国大将蒙恬发明的。

当时的秦国大将蒙括带领兵马在中山地区与楚国交战,双方打得非常激烈,战争拖了很长时间。

为了让秦王能及时了解战场上的情况,蒙恬要定期写战况报告递送秦王。

那时,人们通常是用分签蘸墨,然后再在丝做的绢布上写字的,书写速度很慢。

蒙恬虽是个武将,却有着满肚子的文采。

用上面说的那种笔写战况报告,常使他感到影响思绪,那种笔硬硬的,墨水蘸少了,写不了几个字就得停下来再蘸,墨水蘸多了,直往下滴,又会把非常贵重的绢给弄脏了。蒙恬以前就萌生过改造笔的念头,这次要写大量的战况报告,这个愿望就越来越强烈了。

战争的间隙中,蒙恬喜欢到野外去打猎。有一天,他打了几只野兔子回军营。由于打到的兔子多,拎在手里沉沉的,一只兔子尾巴抱在地上,血水在地上拖出了弯弯曲曲的痕迹。

蒙恬见了,心中不由一动:“如果用兔尾代替普通的笔来写字,不是更好吗?”

回到营房之后,蒙恬立刻剪下一条兔尾巴,把它插在一根竹管上,试着用它来写字,可是兔毛油光光的,不吸墨水,在绢上写出来的字断断续续的,不像样子。蒙恬又试了几次,还是不行,好端端的一块绢也给浪费了。一气之下,他把那支“兔毛笔”扔进了门前的山石坑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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