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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2 破死忘生 (1 / 3)

话说,唐渊明这边,昨天朱文龙把他送回来的时候,还特意当着大家的面扣了唐渊明的分,算是一种惩戒,当然梅运也没幸免,不过比唐渊明好点,他是记名处分。

经过昨天的事情,梅运也不敢乱来了,但是唐渊明回来以后更加笃定了自己对梅运的判断,他清楚梅运是最关键的。

经过昨天的试探,他也算是知道了梅运的心里情况,像梅运这样的人,其实心里防线是很弱的,不像别人那么意志坚定。

见之前正面对刚是无果的。

现在唐渊明准备开始转变策略。

他开始各种盯着梅运。

梅运起床的时候,他走到梅运旁边,趁着还没清醒的梅运说道:“小梅,在服刑期间,故意伤害他人身体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,这就属于再次犯罪,会从重处罚并增加刑期的。”

吓得梅运直接从床上坐了起来。

他心里那个窝火啊,但是昨天管教回来特别强调无论是谁的问题,只要是恣意闹事,那就是要处理的,他忍住怒火,骂了一句:“神经病!”

绕开唐渊明直接走了。

早晨,大家吃饭的时候,唐渊明又坐到了梅运旁边说了句:“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,经查证属实的。可减刑!”

就走了,梅运白了一眼回道:“这TM有毛病啊!”

上午,大家都在棋牌室休息的时候,唐渊明又突然拿着一本刑法的书,大声对着不远处的梅运朗读道:“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六十七条“犯罪以后自动投案,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,是自首。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,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其中,犯罪较轻的,可以免除处罚。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,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,以自首论。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,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,可以从轻处罚;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,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,可以减轻处罚。”

此时的梅运看了一眼唐渊明,怒骂道:“你TM有病啊?你念什么念啊?”

唐渊明无视他的话,继续对着书念道:“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一十五条:放火、决水、爆炸、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过失犯前款罪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”

大家知道梅运有些生气,都劝说道:“小梅,别气了,就为这事情犯不上,再说老唐也没干什么,就是看看书,你管他呢,我们下棋。”

梅运刚拿起棋子,唐渊明又念道:“投毒罪的量刑标准是:1.投毒罪的,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2.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,依照本法第115条规定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......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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